依据《福建省岛际和乡村水路客运提价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3〕9号)要求,现将2025年福州市岛际和乡村水路客运提价补助资金年度查核自评陈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21日,若有贰言,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定见反应至市交通局协调处。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路552号福州市交通运输局;邮编:350028;联络电线年度福州市岛际和乡村水路客运提价补助资金请求自评陈述;